溆浦檢察:積極開展“4.15”國家安全日普法宣傳活動
2024-04-16 13:40:47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李翔 | 作者:禹超群 | 點擊量:9031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禹超群)為進一步提升全民國家安全意識和守法意識,4月15日,溆浦縣檢察院組織干警在洛陽橋廣場開展“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”主題宣傳活動。
活動現(xiàn)場,檢察干警圍繞 “總體國家安全觀,創(chuàng)新引領10周年”主題,通過懸掛橫幅、設立法律咨詢臺、發(fā)放宣傳彩頁等方式,向過往群眾詳細講解了全民國家安全日的由來、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有哪些以及怎樣維護國家安全等內(nèi)容,讓每個公民都自覺當好守護國家安全的“主角”。
當天,該院還組織干警觀看了《一秒鐘》《把好手機“保密關”》等保密宣傳教育片,進一步增強干警維護國家安全的思想意識,嚴格遵守檢察工作的保密紀律,自覺成為國家安全和利益的維護者。
普法小課堂:1.什么是12339?
2015年11月,全國國家安全機關向社會發(fā)出通告,12339,是國家安全機關受理公民和組織舉報電話。這條熱線是由國家安全部設立的,以方便公民和組織向國家安全機關舉報間諜行為或線索。
2.公民日常生活中如何防范失泄密?
不私自打聽、索取、傳播國家秘密或敏感信息;不非法獲取、持有、買賣秘密文件、資料;不私自抄錄、復印、翻拍秘密文件、資料;不在互聯(lián)網(wǎng)發(fā)布涉及國家秘密的言論、圖片及視頻音頻信息;不用微信、微博、QQ等社交工具發(fā)布或轉(zhuǎn)發(fā)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;不用手機談論國家秘密事項或發(fā)送涉密信息;不掃描來路不明的二維碼,不連接免費或沒有加密防范的wi-fi網(wǎng)絡;不私自引帶境外人員進入涉密場所;不在軍事禁區(qū)或軍事管理區(qū)進行非法測繪或拍攝。
責編:李翔
一審:李翔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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